【导语】:本文详细介绍了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指南,欢迎阅读!
审批项目名称 |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、分立、合并、变更、终止审批 |
项目设定机关 | 国家 |
实施机关名称 | 恩施州教育局 |
承办机关名称 | 恩施州教育局 |
协办机关名称 | 县、市教育局 |
项目设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十一条:举办实施学历教育、学前教育、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|
审批范围和条件 | 州内民办普通高中学校;校舍、设施设备、师资符合要求 |
申请材料 | 申办报告、身份证明、银行资信证明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|
办理流程 | 受理、审核(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进行核查)、核准、办结 |
特别程序及期限 | 无 |
法定办理期限 | |
承诺办理期限 | 5个工作日 |
收费依据和标准 | 不收费 |
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| 无 |
可否在互联网上实现远程申请 | 否 |
咨询电话 | 8222707 |
投诉电话 | 8222707 |
受理地点 | 州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地址:恩施市清江东路8号 |